二、雨雪霏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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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我总共才二十四岁。那时我的省会就落落寡欢,杂乱无章,孤寂得近乎孤僻。我跟谁也不交往,甚至避免同任何人说话,越来越龟缩进自己的栖身之所,在办公室上班,我甚至极力不看任何人,而且,我非常清楚地注意到,我的同僚不仅认为我是个怪人,而且(我一直感觉是这样)看着我都似乎觉得恶心。我常常寻思:除了我以外,为什么没有一个人感到别人对他觉得恶心呢?我们办公室有一位职员,不仅相貌丑陋,满脸麻子,甚至好像有一副强盗相。如果我长着这么一副尊容,我肯定不敢抬起头来看任何人的。还有个人穿的制服破烂不堪,在他身边都闻到一股臭味。然而这两位先生中竟没有一人感到羞赧——既不因为他们的破烂衣衫而无地自容,也不因他们的其貌不扬以及在人品的某些缺陷而羞于见人。他们中无论哪一位连想都不曾想过,别人看到他们会觉得恶心;即便想到,他们也满不在乎,只要不是上司这么看他们就好。现在我已经完全清楚,由于我的无限虚荣心,因而对自己的要求十分严格,所以我对自己经常十分不满,以至达到厌恶的程度,因此,内心里也就把自己的这一看法强加于每个人。比如,我恨透了自己的这张脸,认为我面目可憎,我甚至怀疑在我的这副尊容上有某种下流无耻的表情,因此我每次去上班,都痛苦地极力装出一副独立不羁的样子,以免别人怀疑我的下流无耻,而脸上则表现出尽可能多的高贵。“就算其貌不扬吧,”我想,“但是要让它显得高贵,富于表情,主要是要非常聪明。”但是我清楚而又痛苦地知道,所有这些优良品质我这张脸是从来表现不出来的。但是最可怕的是我发现这张脸其蠢无比。但是只要它能显得聪明些,我也就完全知足了。甚至这样,即使脸上的表情下流无耻,我同意,只要别人认为我这张脸同时又聪明就成。
不用说,我恨透了我们办公室的所有的人,从头一个到最后一个,而且所有的人我全瞧不起,可是与此同时我又似乎怕他们。常常,我甚至会忽然把他们看得比自己高。那时候不知为什么忽然变成这样:一会儿蔑视他们,一会儿又把他们看得比自己高。一个思想发达的正常人,如果没有对自己的无限严格的要求,不是有时候蔑视自己达到憎恶的程度,那这个人就不可能有虚荣心。但是,无论蔑视也罢,把别人看得比自己高也罢,我几乎在遇到的每个人面前都低下了眼睛。我甚至做过这样的试验:我能不能经受住哪怕某某人看自己的目光,结果总是我头一个低下眼睛。这使我感到痛苦,痛苦地快要发疯了。我生怕被人耻笑,而且怕到了病态的程度,因此有关外表的一切,我都奴隶般地墨守成规;热衷于随大流,打心眼里害怕奇装异服,害怕有什么异乎寻常的地方,但是我哪能坚持到底呢?我是一个病态地思想发达的人,一如当代人应该思想发达的情形一样。可是他们大家却十分愚钝,就像羊群中的羊一样彼此相像。也许,整个办公室里只有我一个人总觉得自己是懦夫和奴才;而我之所以觉得这样,就因为我思想发达。但不仅觉得,而且事实上也的确如此:我是个懦夫和奴才。我说这话丝毫也不觉得羞耻。当代任何一个正派人都是而且应该是一个懦夫和奴才。这才是他的常态。我对此深信不疑。他就是被这么制造出来,也是被这么安排好了的。而且不仅在当代,由于某种偶然的环境使然,而且在任何时代,一个正派人都必定是个懦夫和奴才。这是人世间一切正派人的自然规律。如果他们中有什么人斗胆地干了什么事,那,但愿他不要以此自慰,也不要以此而沾沾自喜:遇到另一件事他肯定会心虚胆怯。唯一而永久的结局就是这样。敢于耀武扬威的只有蠢驴和它们的杂种,然而,就是它们也有一定限度。对它们不值得理睬,因为它们说明不了任何问题。
当时使我感到痛苦的还有个情况:具体说,就是没有一个人像我,我也不像任何人。“我只是一,而他们是全体。”我想,接着就是陷入沉思。
由此可见,当时我还完全是个毛孩子。
也常出现相反的情况:要知道,我有时候很讨厌到办公室去上班,以致发展到我多次下班回家都像大病了一场。但是我的情绪又会忽然无缘无故地出现一阵怀疑和冷漠(我的情绪总是一阵阵的),于是我自己在嘲笑自己的偏执和吹毛求疵,自己也责备自己犯了浪漫主义。要不是不愿跟任何人说话,要不就是发展到这样的地步,不仅开怀畅谈,甚至还想同他们交朋友。所有的吹毛求疵又忽然一下子无缘无故地消失了。谁知道,也许我从来就不曾对别人吹毛求疵过,它是佯装的,从书本里学来的?这个问题我至今没有解决。有一回我甚至同他们完全成了好朋友,还上他们家拜访,打牌,喝酒,谈论职务升迁……但是在这里请允许我说两句题外话。
一般说,在我们俄国人中,从来没有那种愚蠢的超然物外的外国浪漫主义者,尤其是法国浪漫主义者,任何事对他们都不起作用,哪怕天崩地裂,哪怕全法国的人都在街垒战争中牺牲——他们仍旧岿然不动,甚至为了做做样子也不肯改变一下,依然高唱他们超凡入圣的歌,可以说吧,一直唱到他们进棺材,因为他们是傻瓜。可是在我们俄罗斯就没有傻瓜;这很自然;因此我们才不同于其他国家。因此,那种纯粹超然物外的人在我国是没有的。这都是当时我们那些“值得赞许”的政论家和批评家们把柯斯坦若格洛和彼得·伊万诺维奇大叔之类的人傻呵呵地都当成了我们的理想,到处寻找它们,硬认为我国的浪漫主义者也是这样,认为他们同德国或者法国的浪漫主义者一样,同样是超然物外的人。相反,我国浪漫主义者的特点,完全与欧洲超然物外者的不同,甚至截然相反,任何一种欧洲标准都不适用于我国(请允许我使用“浪漫主义者”这个词——这是一个古老的词,可敬而又可圈可点,尤为大家所熟知)。我国浪漫主义者的特点是什么都懂,什么都看见,而且常常看得远比我国最有头脑的人都清楚;对任何人和任何事都不能容忍,但与此同时又毫不挑剔;什么都绕着走,都退让,对所有的人都礼貌得体;从来不放过有利可图而又实惠的目的(比如分配公房呀,发放抚恤金呀,晋升军衔呀,等等)——他是通过热情洋溢的诗篇和一册又一册的抒情诗集来逐渐看到这一目的的,与此同时他又在自己心中坚定不移地保持着“美与崇高”,就像用棉花细心包裹着什么珍珠宝贝似的顺便保护好自己,哪怕是,比如说,哪怕是为了他心中的“美与崇高”吧。我国的浪漫主义者是个能屈能伸的人,同时又是我国所有滑头中最滑的滑头,这甚至凭经验,我都敢向诸位保证……当然,这一切有个条件,就是这浪漫主义者应当很聪明。话又说回来,我这是什么话呀!浪漫主义者从来都是聪明的,我只想说,虽然在我国也有一些浪漫主义者是傻瓜,但是,这是不能算数的。而且这也仅仅因为他们还在年富力强的时候就彻头彻尾地变成了德国人,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珍珠宝贝,已经搬到国外去住了,而且多半住在魏玛或者黑森林。比如说,我打心眼里瞧不起我现在做的这份差事,我之所以没有唾弃它仅仅是因为不得已,因为我自己在那里当差,而且食人俸禄。结果呢——请注意,我终究没有唾弃它。我国的浪漫主义者宁可发疯(不过,这很少发生),也绝不会贸然地唾弃什么,假如他没有考虑好其他职业的话,除非他疯得太厉害了,人家才会把她当做“西班牙国王”送进疯人院,否则人家是绝不会让他滚蛋的。但是,要知道,在我国发疯的都是那些孱弱多病和乳臭未干的人!至于说不清的浪漫主义者——后来都做了高官。真是些左右逢源,八面玲珑的人!能周旋于许多极端矛盾的感觉中,这需要有多大的能耐呀!我那时候就以此自慰,而且这想法至今不变。因此我国才会出现这么多“能屈能伸的人”,他们甚至在最抑郁不得志的时候也从来不会失去自己的理想;尽管实现自己的理想,他们连手指头也不肯动一下,尽管他们是臭名昭著的强盗和贼,可是仍旧极其尊重自己早年的理想,而且出于一片至诚。是啊,您哪,不过在我国最臭名昭著的混蛋也可能心地高尚,十分真诚,与此同时又丝毫不妨碍他依然是个混蛋。我再说一遍,有时候从我国的浪漫主义者中常常会出现这样一些能干的骗子手(我喜欢用“骗子手”这个词),他们会突然表现出对现实十分敏感,而且通晓实际情况,以致使惊愕的上司和广大公众目瞪口呆,为之咋舌。
他们这种左右逢源,八面玲珑的本领的确是惊人的,只有上帝知道这种本领以后会变成什么和训练成什么,以及在我们以后它会给我们带来什么。这玩意儿还真不赖!我这样说绝不是出于一种可笑的爱国主义或者克瓦斯爱国主义。不过我相信,你们一定又以为我在说笑话了。谁知道,也许恰好相反,也就是说,你们相信我真的就是这么想的。不管怎么说吧,诸位,你们的两种看法我都认为是对我的赞扬,并感到不胜愉快。请诸位原谅我的这一题外话。
不用说,我跟我的同僚们的这一友谊没能维持多久,很快我就跟他们吵翻了,由于当时我还年轻,缺乏经验,甚至见了他们也不打招呼,倒像从此一刀两断了似的。不过这样的事在我总共才发生过一次。一般说,我从来都是一个人,天马行空,独来独往。
首先,我在家里多半读书。我想用外来的感觉压制住我内心不断翻腾着的冲动。而这种外来的感觉对于我只有通过读书才能获得。读书虽然很起作用——它使我激动,使我快乐,也使我痛苦。但有时候又觉得无聊透了。真想活动活动,于是我突然陷入黑暗的、地下的、卑劣的——不是淫乱,而是寻花问柳,小打小闹。由于受到我长期病态的刺激的影响,我的情欲极旺,炽烈如火。一旦发作就跟发歇斯底里一样,痛哭流涕,还伴随着抽筋。除了读书以外,我无处可去——就是说,在我周围的事物中,没有任何东西值得我尊重和能够吸引我。此外,我心里充满苦恼;出现了歇斯底里般的渴望,渴望矛盾和对立,于是我就开始寻花问柳。要知道,我说了这么多话完全不是为了替自己辩护……不过话又说回来,不!我说错了!正是为了替我自己辩护。诸位,我写这话是立此存照,借以自励。我不想撒谎。我保证过。
我寻花问柳总是独来独往,夜里,偷偷地,又害怕,又觉得肮脏,又感到羞愧,这种羞耻感在这样的时刻还发展成为一种诅咒。即便在当时,我心里也已经有了一个地下室。我非常害怕,生怕被人看到,被人撞见,被人认出来。我常常出入于各种极其可疑的地方。
有一回,半夜,我走过一家小饭馆,从亮着灯的窗户里望进去,看见一帮先生拿着台球杆在台球桌旁打架,还把一位先生扔出了窗户。换了别的时候,我会感到厌恶;可是当时我竟羡慕起了那位被扔出窗外的先生,而且羡慕到这样的程度,竟走进这家小饭馆的台球室,我想:“我也去打它一架,说不定也会把我扔出窗外的。”
我并没有喝醉,但是你们叫我怎么办呢——要知道,有时候苦恼会使人难受得歇斯底里大发作!但是这回却无结果而终,原来我连跳窗都不会,因此我只好没打成架就走了。
我站在桌旁,由于不知情挡了人家的道,而那军官要走过去;他抓住我的双肩,一言不发,既不打招呼,也不做任何解释,就把我从我站着的地方挪到了另一个地方,然后就目中无人地扬长而去。甚至他揍我一顿,我都可以原谅,但是我怎么也不能原谅他竟目中无人地把我从一个地方挪到了另一个地方。
鬼才知道我愿意出多少钱,如果能当真地、比较正规地、比较体面地(可以说吧)、合乎规范地吵一架的话!这家伙对我就像对付一只苍蝇一样。这军官足有两俄尺十俄寸高,而我又瘦又小。然而,吵不吵架全在我:只要我提出抗议,当然,就会把我扔出窗外。但是我改了主意,宁可……愤愤然溜之大吉。
我尴尬而又惶惶不安地走出了这家小饭馆,直接回家了,而第二天则继续拈花惹草,不过较之过去更加畏首畏尾,更加落落寡欢,好像在噙着眼泪这样做似的——毕竟在继续寻花问柳。不过,你们别以为我由于胆小才怕这位军官:我骨子里从来不是胆小鬼,虽然事实上我不断地畏首畏尾,前怕狼后怕虎,但是请诸位不要见笑,我自有说法;我对什么都有说法,请放心。
噢,如果这军官肯出去决斗就好啦!但是不然,他属于这样一类先生(呜呼!这类先生早已绝迹了),他们宁可用台球杆大打出手,或者像果戈里笔下的皮罗戈夫中尉一样——向上级告状。但是却不肯出去决斗,至于同我们这些耍笔杆的文官决斗,他们认为简直有失体面——总的说来,他们认为决斗乃是某种不可思议的、自由思想的、法国式的行为,可他们自己却常常仗势欺人,尤其是那些人高马大的主儿。
我这时的胆怯并不是因为胆小,而是出于无边的虚荣。我并不怕他人高马大,也不是怕他会狠狠地揍我一顿,把我扔出窗外;肉体上的勇敢,说真的,我还是有的;但却少了点精神上的勇敢。我怕的是,万一我提出抗议,并且斯斯文文地同他们理论,所有在场的人,从那个在一旁记分的无赖起,直到那个散发着臭气,满脸长着粉刺,在一旁讨好献媚,衣领像从油锅里拖出来似的最低级的小官吏为止,都会感到莫名其妙,并且笑话我,因为若要谈论荣誉感,即不是谈论荣誉问题,而是谈论荣誉感(point d’honneur),迄今为止,除非用斯斯文文的标准语,否则是没法谈论的。用普通的大白话是没法谈荣誉感的。我敢肯定(尽管我浪漫主义十足,但毕竟有点现实感),他们肯定会笑掉大牙,而那个军官绝不会简简单单地(即不加侮辱地)揍我一顿了事,对我肯定会连踹带踢,拽着我绕台球桌团团转,除非后来他大发慈悲,把我扔出窗外了事。不用说,这桩不足挂齿的小事不可能就这样轻描淡写地了事。后来我常常在街上遇到这军官,他那样子很好记。只是不晓得他是否记得我。想必不认得了;根据某些迹象,我可以断定。但是我,我——我却憎恶而又愤恨地看着他,就这样继续了……好多年,您哪!我这种憎恨甚至随着岁月而不断增强。我先是悄悄地开始打听这军官的情况。这很难,因为我跟谁也不认识。但是有一回我远远地跟在他后面,就像盯梢似的,在大街上,听到有人叫了一声他的名字,于是我才知道他姓什么。又有一回,我跟踪他一直跟到他家门口,并且花了十戈比向看门人打听到了他住哪,住几层,一个人单住,还是跟什么人同住,等等——总之,能够从看门人那里打听到的,我都打听到了。有一回,一大清早,虽然我从来不喜欢舞文弄墨,我突然想以暴露和讽刺的形式,用小说来描写一番这军官。我非常得意地写了这篇小说。我非但暴露,甚至诽谤;起先我把他的姓氏略作改动,让大家一眼就能看出,但是后来经过三思,又改了一下,寄给了《祖国纪事》。但是那时候还不时兴暴露文学,所以我的小说没有登出来。这使我感到很恼火。有时简直恨得牙痒痒的,恨得喘不过气来。我终于下定决心要找我的对手决斗。我给他写了一封非常漂亮而又十分动人的信,恳求他向我道歉;如果他拒绝道歉,我就相当坚决地暗示要决斗。这封信写得十分优美动人,假如这军官多少懂得一点“美与崇高”,肯定会跑来找我,扑到我身上搂住我的脖子,以自己的友谊相许!如果真能这样,那该多好啊!我们将握手言欢!成为莫逆之交!他将用他显赫的地位保护我,我将用我的文化素养,还有……思想来提高他的精神境界,除此以外,还有许许多多事情可做!你们想想,他侮辱我之后已经过去了两年,我那封挑战信也很不像话地过时了,尽管我这封信写得十分巧妙,解释和掩盖了我蹉跎的岁月,放马后炮的原因。但是,谢谢上帝(至今我仍在含泪感谢至高无上的神),我的这封信没有发出。每当我想起,如果我当真把这封信发出去了会闹出多大的事来,就不寒而栗。可突然……可突然我用最简单、最天才的方式报复了他!我突然产生了一个非常高明的想法。每逢节假日,有时候,我常常在三点多钟的时候到涅瓦大街溜达,在向阳的一面散步。也就是说,我不是去散步,而是去体验数不清的痛苦、屈辱和愤怒,但是我大概需要的就是这样。我就像泥鳅一样用最丑陋的方式在行人中左躲右闪,不断给人让路,一会儿是将军们,一会儿是近卫军和骠骑兵的军官们,一会儿又是太太小姐们;在这样的时刻,只要一想到我穿戴的寒酸,以及我左躲右闪的寒碜和鄙俗,我就感到我心中一阵阵绞痛和背上一阵阵发烧。一想到这些,一种极大的痛苦,一种连续不断的、令人无法忍受的屈辱感便会油然而生,而这想法又常常变成一种连续不断的、直接的感觉,感到我在所有这些大人先生们面前不过是一只苍蝇,一只可恶而又卑劣的苍蝇——它的脑子比所有人都聪明,思想比所有人都发达,举止比所有人都高雅——这是不消说的,但是这苍蝇又要不断地给人让路,所有人都可以损害它,所有人都可以侮辱它。我干吗要自取其辱,自受其苦?我干吗要到涅瓦大街去呢?我不知道。但是一有可能,我就好像被什么东西吸引似的,往那儿跑。
当时我就已经开始体会到我已经在第一章中讲过的那种无穷的乐趣了。在发生军官的事情之后,就更加吸引我上那儿去:我遇到他最多的地方就是涅瓦大街,我站在一旁欣赏他。他也多半在节假日到那儿去。他遇到将军和官比他大的主儿虽然也得让路,在他们中间也得像泥鳅一样左躲右闪,但是遇到像我这样的人,甚至比我辈地位稍高点的人,他就横冲直撞;向他们直冲过去,仿佛他面前是一片空地,无论如何不肯让路。我瞧着他那副德行,真是恶向胆边生,但是……每次遇到他又只好愤愤然给他让路。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甚至在街上我也不能同他平等。“为什么你一定要先给他让路呢?”有时半夜两点醒来,我就像发作疯狂的歇斯底里似的,不依不饶地问自己。“为什么偏要你让路,而不是他让路呢?要知道,没有这样的法律,哪儿都没有这样的规定,不是吗?哪怕是一半一半,平等相待呢,就像通常有礼貌的人彼此相遇时那样:他让一半,你也让一半,你么互相礼让地走过去。”但是根本没有那回事,到头来还是我给他让路。可是突然有一个奇怪的想法袭上我的心头。我想:“如果遇上他……就是不给他让路,那又怎样?存心不让路,哪怕必须把他推开:这又会怎样呢,啊?”这个大胆的想法,渐渐地控制住我,使我无法平静。我不断地幻想这事,我故意非常频繁地到涅瓦大街去,为的是更清楚地想个明白,我准备怎么做和什么时候做。我处于一种狂喜状态。我越来越觉得这打算是可行的和能够办到的。“当然,不要狠狠地推他,”我想,我一高兴心里先就软了,“而是简简单单地不躲开,撞他一下,不过不要撞得很疼,而是擦肩而过,肩膀撞肩膀,恰到好处;他碰到我多少,我也碰到他多少。”我终于拿定了主意。但是准备工作却花了我很长时间。首先,在付诸行动的时候必须衣冠楚楚,必须关心一下自己的仪表。“要以防万一,比方说,有人围观(这里的公众可都是高雅的:有伯爵夫人,有Д公爵,还有文学界的全体骚人墨客),必须穿得好一点;这足以显示并使我辈在上流人士的眼中直接处于某种彼此平等的地位。”我抱着这样的目的预支了一点薪俸,在丘尔金商店买了一副手套和一顶颇为像样的礼帽。我起先想买柠檬色的手套,但是我觉得黑手套更显得稳重,也更气派。“颜色太刺眼,就显得这人太矫情了”,因此我没有买柠檬色的。至于一件上好的衬衫,用的是骨制的白色领扣和袖扣,这我早就准备好了;但是大衣却耽搁了我很长时间。我那件大衣本来很不坏,穿着也很暖和,领子是浣熊皮的,这就显得太奴才气了。一定要把这领子换掉,改成栽绒的,就像军官们那样。为此我几次跑到劝业场,看来看去终于看中了一种价格便宜的德国栽绒。这种德国栽绒虽然很快就会穿坏,因而变得非常寒碜,但是起先,刚买来时,甚至显得很气派;而我,要知道,只需用一次足矣。我问了问价钱:还是贵了。经过慎重考虑,我决定先把我的浣熊皮领卖掉。但不足之数对于我还是非常大,我决定向我的股长安东·安东内奇·谢托奇金商借,他是个礼贤下士,但又是很严肃、办事很认真的人,他从不借钱给别人,但是,我刚上任时,我被一位确定我担任现职的某位要人向他做了特别推荐。我非常痛苦。向安东·安东内奇借钱,我感到既荒唐又无耻。两、三天我都没有睡好觉,再说当时我一般也很少睡觉,我忽冷忽热;我心里似乎一阵阵迷糊,要不,心就忽然开始砰砰乱跳……安东·安东诺维奇先是感到奇怪,接着又皱了皱眉,然后经过慎重考虑,终于把钱借给了我,但是他让我写了张借条,凭条,两星期后,这笔借款可从我的薪俸中如数扣除。这样一来,终于完事齐备;一条漂亮的栽绒领登上了登不了大雅之堂的浣熊皮领的位置,于是我就开始慢慢地着手行动。不能上来就冒冒失失地干;这事必须面面俱到地做,做得很地道,必须慢慢来。但是,不瞒你们说,经过多次尝试后,我甚至开始绝望了:我们怎么也撞不到一起——就这么回事!难道我没有做好准备吗,难道我没有这个打算吗——眼看着就要撞上了,一看——又是我主动给他让路,他则扬长而去,根本就没有看见我。快走到他身边时,我甚至念着祷告,求上帝保佑我,让我痛下决心。有一回,我已经完全下定了决心,但结果只是我趴倒在他脚下,因为在最后一刹那,只有这么两俄尺距离时,我陡地失去了勇气。他十分泰然地冲我走了过去,而我则像皮球似的滚到了一边。这天夜里我又忽冷忽热地病了,还说胡话。可是蓦地一切却好的不能再好地结束了。头天夜里我已经拿定主意不再执行我那个要命的计划了,决定一切不了了之,我抱着这一目的最后一次上了涅瓦大街,只想随便看看——这一切我是怎么不了了之的呢?突然,在离我的仇人只有三步远的地方,我出乎意外地下定了决心,眯上眼睛,于是——我们俩肩碰肩地结结实实地撞了一下!我寸步不让,而且跟他完全平等地走了过去!他甚至都没有回头看一下,佯装毫无察觉;但他不过是佯装罢了,我坚信。而且我至今仍对此深信不疑!当然,我吃亏大些;他比我强壮,但问题不在这儿。问题在于我达到了目的,保持了尊严,一步都不让,而且在大庭广众之中使自己处在与他完全平等的社会地位。我回得家来,感到大仇已报。我兴高采烈。我洋洋得意,唱着意大利咏叹调。不用说,我是不会向你们描写三天以后我所发生的那件事的;如果你们看过我写的第一章《地下室》,你们自己也猜得出来。那军官后来调到别处去了;现在我已经有十三、四年没有见过他了。他,我的亲爱的,他现在怎么样了?他又在横冲直撞地作践谁呢?
November 11, 2016 | View Comments